Sunday, May 04, 2008

BS 2

BS 2.1
約半年前,走到髮型屋,與髮型師說我想剪個James Dean頭,他說好、好,那髮型好襯我的M字額。效果當然不同,額我夠M,唯獨人不夠形,臉不夠俊。又約個多月前,在時尚網站看到一名極之有形的潮流西達人,一頭貼服的短曲髮,驚為天人,馬上用手機影下,跑到髮型屋照辦煮碗,當然又是兩碼子的事,只再次証明重點不是做了什麼事,而是由誰來做。

BS 2.2
外國時尚論壇有一帖子,名為outfit look alikes,網友紛紛貼出物有相似的時裝。發現Alexander McQueen的出現率蠻高,盤踞被疑似抄襲對象的榜首。最近ITC爆出時裝設計系學生畢業功學抄襲疑雲,當時人的作品還入選畢業show.有衛道之仕將事件貼上理大學園的民主牆,附上從SO-EN找來的的被抄襲對像圖片,再多的解釋也只是死雞撐飯蓋。可是ITC當局也沒有就此作出任何處罰與該學生。這我完全可以理解,這正正是本地時裝設計系學生畢業後要面對的實際問題,工作就是抄襲,那學生的腦根很好,領悟力也高,絕對有能力在香港成為出色的時裝設計師,ITC就是期待著這種學生嘛,怎能就此處罰他/她呢。硬要雞蛋裡挑骨頭,只可說與其抄襲名不經傳的設計,不如抄個有國際視野的知名設計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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